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分类内容参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政府文件”(网址:http://www.pthj.gov.cn/zfxxgk/qzfwj/)。
(二)公开渠道(获取方式)
1.“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pthj.gov.cn/zwgk/)
2.莆田市涵江区档案馆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东路678号
联系电话:0594-3597734
3.莆田市涵江区图书馆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225号
联系电话:0594-3566023
4.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兴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3楼
联系电话:0594-3366053
5.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为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编排体系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编排体系主要包含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号:
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生成日期 |
备注/文号 |
说明:
1.索引号:为了方便政府信息管理与检索,每条政府信息对应一个索引号。索引号由单位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年度信息流水号组成。
2.信息名称:政府信息的标题。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发布单位的名称。
4.内容概述:政府信息的内容提示。
5.生成日期:政府信息形成的时间。
6.文号:政府信息的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相关的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并递交《涵江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受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申请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 )
联系电话:0594-3362681
传真号码:0594-3598117
电子邮箱(互联网联系方式):hjzwgkb@163.com
通讯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兴涵街1号机关大院2号楼311室
邮政编码:35111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渠道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向本机构提出申请。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2.当面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从“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申请表》或直接向受理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与身份证明材料一并向受理机关送交
(2)口头申请: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邮寄申请:申请人可以从“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在信封上填写收件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